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幾個月前,因有手邊有一個設計案處理的不是很理想,總監大人發了一封警告信給我,內容是這樣寫的:


日本展海報一案, 我完全無法接受這樣的結果。我提醒過妳兩次了,希望妳能儘快改善妳的工作態度與績效,這是嚴肅與正式的告誡!


這是我自己執行的案子,我當然十分清楚我所遇到的問題癥結點在哪裡,總監大人會有此想法的癥結點在哪裡,於是我就回了封mail跟他說明:


針對此次的海報事件,或許結果真的是很差強人意,但我希望你是否可以理解我處理此案的難,因為業務一開始便要求以產品做呈現,而依我拍照的技術跟目前公司的攝影設備,我很難拍出一張可以讓人心動的產品照片。我是承認我的攝影技術不是很好,所以如果是我自己提案的話,我不會拿石頭砸自 己的脚,挑自己的弱點去著手。而且以產品呈現的海報,產品若拍的不夠晶瑩剔透,海報是很難有出色的表現的,但我真的打不出這樣的光啊!(我只差沒跟他直說,我的職稱是設計師,並不是攝影師,所以不可能包山包海,連攝影打光都包君滿意,何況公司的攝影配備根本拍不出職業的效果。)


業務看提案只是瞬間的感覺,對方是有反應感覺海報氣氛不夠清新,但她也說不出所以然來。我只能又去猜她的真正問題點在哪裡,只是我的結論是~因為產品拍得不夠亮麗吧!(我只是謙遜地說用猜的,其實我當然知道非設設出身的人,在看設計時,大部分都犯這樣的毛病。)我也有提醒先看編排,事後再送外拍,產品效果會好一些,但她就選定用之前的設計案了。


其實我真的在攝影這個區塊弱些,是否下次有這類型的案子,可以請求支援,我也 可以看看其它設計人員是用什麼方式來克服的,這樣以後我再遇到攝影問題時,就比較可以有參考的應對方式。還是你認為我的問題點在其它的地方呢?如果是的話,請再跟我詳加說明,不然我會不知如何改進~謝謝你!(這個案子我知道若要一次通過,就要一開始就送外面職業攝影師拍的,因為總監剛好出國,沒直接的主管簽呈這樣的提議,我只是先用保險的方式,想說版面確認了,再送外拍,應該比較不會被講話,哪知道還是出了問題。而且事後,大家的設計案要用到產品照的,也是都不用公司設備拍,全都送外拍的。)


以上是我回給總監大人的內容,括弧內的說明是我現在加上去的,他看完我的解釋後,就當沒這事發生,事情也就此告一段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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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也曾將這兩封信mail給幾個較要好的同事看,因為當時她們都覺得,在總監大人的手下做事壓力很大,隨時有要被裁員的感覺。我只是用這個事件告訴她們,只要自已明白事情的問題點在哪裡,好好跟總監大人溝通,他聽得進去的。雖然發生過這麼令人緊張的事,而我到現在不也是好好的還待在公司嗎?


我又用另一個角度跟她們分析,就算我當時的解釋不被接受,真的被處理掉了,但我清楚明白自己確實也考慮週到,也曾盡心盡力而為,只是時不我予,自己的想法無法被對方認同罷了!那真的就要隨緣,不然硬是把兩個理念不合的人湊在一起,相信未來的問題還是很多的。這叫長痛不如短痛,只要自己不愧於心即可。事情也只須思考到這裡就止住,不須再生任何煩惱來困擾己心了。


她們聽完我的話,都讚我是個隨遇而安、處變不驚的人,因為在這些日子,我還是一如往常,談笑風生,她們根本很難想像我跟總監大人之間出過這樣的事情。如果她們遇到這種事,早就坐立難安、輾轉難眠,趕快找人商量該如何了。


其實人只要非常明白自己所做所為的前因後果,自己也肯好好面對所做所為的一切,又何必在乎別人給自己什麼樣的評價呢?處處拿別人的眼光來綁手綁腳,所行一切都非自己所願,這樣的人生到底為誰而活!這樣的心態又豈能自在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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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古聖密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