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行有很多的好處,除了可以幫助自己外,更重要的是可以讓自己發善心,進而再發菩提心來利益一切眾生,讓世間更美好。在行善積德的同時,便會額外獲得一些殊勝功德。相對的,修行人在懲誡上及處罰上也相當的重,因為慢慢的很多事情會知道、會看得到、會聽得到,甚至更高階的,可以自由出竅,憑意念想像,去做任何想做的事情,而當利用這些能力去做損人利己的事時,上天就會嚴懲。而修佛、修魔也僅是一念之差而已。

師父曾經去過某一宮廟,其執事者是位男性,他本身是修得不錯,也受到神明的賜封領有旨令。但慢慢的,他起了貢高我慢之心,為了展現自己的與眾不同,為了突顯自己是最厲害的一個,他常常會說:「我到任何廟,神明都知道我是誰。」就把這句話掛在嘴邊。他的主神是拜玄天上帝,而他就把自己當成玄天上帝,常要別人稱呼他「上帝爺公(台語)」。但神明知道他是誰又如何?還不是要拖著這身的皮囊,又不是真的能腳踩龜、蛇,飛天盾地,所以修的是誰又如何?

就算是老師等級的修行者,也不能批判別人修的如何,只有神明才可以去說人修的如何,而當人的就好好當人,別人修的如何就只能拿來當借鏡而已,最多只能告訴對方,什麼樣的修行方式是他可以參考的,而不是自以為是的去要求別人一定要怎樣去做,這樣就犯了貢高我慢了!

然而修行人犯貢高我慢的機率非常的高,如三昧水懺裡的悟達國師,因為他累世都是修行很好的高僧,冤親債主跟在他身邊都報不了仇,但當他被國王封為國師時,才生起了驕傲之心,便犯了貢高我慢,冤親債主才有機可趁,在他腳上長了一個會說話的人面瘡,讓他痛苦不已,只因今世一時心生驕傲,便有此報應。

所以修行人不管修的多好,別人如何誇讚,都不可以有驕傲之心。也不可以自以為是地直接指責別人修行上的不是,來突顯自己的能耐,這樣更是貢高我慢。這些都是很多修行人就是在品性操守上過不了關的原因,而且處罰很重,很多修上來的法及被賜封的東西都會被慢慢收回。

師父之前也認識一個修行很好的道長,因自恃修得不錯,於是喜歡到處找人鬥法,突顯自己很厲害。他也會到師父的廟裡,知道師父廟裡有拜無形的太乙真人(師父無形的風水之法是太乙真人教的,他也算是師父無形的老師,開廟時,有讓師父選擇要走佛教或是道教,師父選擇佛教,所以主神才為觀音師父,若選道教的話,師父的主神就會變成太乙真人了。),為突顯自己的厲害之處,就說他也認識太乙真人,馬上打起手印,借太乙真人的法下來用,施展給師父看,他常會上演這種炫燿的戲碼。他其實是真的修的很好,也不少人找他處理事情,賺了很多錢。但在越來越愛現的情況下,神明也看不下去,後來便被處罰中風而半身不遂,除一隻腳跛了之外,手指從此彎曲無法打開,再也沒辦法打道教的印跟記出來,他的神格也慢慢被神明收回,枉費他當初也曾被賜封為大法師,而身上的法術也收走一半,最後便失去工作賺錢的能力,變得窮困潦倒。

帝君廟的徒弟因為剛開始修,也要學法,關聖帝君看這位道長法修得不錯,就請他來教自己徒弟相關的法及符咒,而他教法的代價卻是兩包檳榔加一包烟。確實他的教法帝君是認同的,所以也慢慢幫他解開身上的不適之處,讓他的手可以慢慢打開來。但他仍不改貢高我慢之心,有次還到師父的廟裡,師父勸他要改一下自己的嘴巴,讓自己謙虛一點,不然法都被收走了。他回師父,他的法哪有被收不,不然就來鬥法試試看。師父跟他說,法是拿來幫人處理事情、做善事用的,不是拿來鬥的,而且要用法之前,還要取得神明的同意才行,而不是自做主張,拿來用在私利之上,這些行為都是貢高我慢。

所以修行的一切,最好都問清楚了,再來做,而不是自己想怎樣就怎樣,不然無形中會犯了很多錯誤,尤其是很多「自以為是」的想法,更是容易讓自己誤了自己!

 

2011-10-31 12:37:01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古聖密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