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寫完寫書的心~被總編輯鼓舞著這篇文章之後,總編輯是忙到了2015.07.13這天,才正式針對我寄給他的文章回信給我,而這些文章就只是在講「實修」其中的一個主題而已,約七千字吧!原本我還擔心會不會寫得太平易近人~平實到讓人家看了會覺得沒有什麼的,但這些真的都是我實際體會過的精華......沒想到,總編輯看完之後,他不但完全理解我在表達一個什麼樣的修行,而且還針對我的不足之處又提供相關建議,讓我可以再做深入的思考。而最後他的總結是這樣的~

看到這裡,感覺這和你之前的筆調,差異極大。是不是你這一年去上了什麼課,或者看了什麼書,受到一些靈性的衝擊?這樣說修行雖然毫無問題,但有一個可惜的地方,就是傳統道教的修行要旨,反而隱沒了,而這原本應該是你的特色哦。

因為我想針對總編輯這樣的想法來回一封信,所以就藉題發揮來寫下這一篇文章是要回信給總編輯的......

其實這一年我並沒有去上什麼課,也沒有看了什麼書,我知道的只是~在去年七月底離職之後,就隻身前來台北生活,我不用再上班去過著別人所規定的生活之後,我用一個全新的心態,在一個全新的環境,展開了全新的生活。我明白最高指導方針在我的心裡,我完全按表操課,就一直不斷的在生活當中去訓練自己也警愓自己而已,只是沒想到這真的讓我成長很多,甚至進步到連這最高指導方針,我也可以用文字把它詳實的敍述出來了,不然它原本只是一種對生活的體會而已,我內心的一份「覺」,而我那時是確實的相信~只要照著這個體會的感覺走,這天下不太會有難得了我的事,所以我才勇敢離職,決定全心投入我想過的生活!

我想過的生活是一種「分享」,我用身、口、意把我體會到的盡量學習做表達,目前手是我最擅長的肢體,我透過它分享著我對身、心、靈的理解在部落格,我也透過它在實務上療瘉著別人的身體,我一直透過我的手在做遠端溝通(PO文在網路上),也在做零距離的溝通(調理客人的身體),所以我才會把暱稱改為「御手禪心」。也早在寫「侏儸紀世界」的啟示(下)~萬事、萬物皆可溝通之前,我就已經十分重視溝通的問題了,而這部片為我帶來的就只是去挑戰「溝通零極限」的決心!

不過大家千萬不要以為我提出這樣的論調,所以我在溝通方面一定十分的厲害,事實上是並沒有的,就是不厲害才要下決心去學習呀!我只是在分享一個學習的初始心態而已,至於可以學到什麼程度,當然要看我往後是如何的下苦心。

而我一年前也是這樣,就抱著把自己所「覺」實踐在如何過生活、如何去思考生活中的點點滴滴,就扎扎實實的體會了這一年下來,我確實可以把那一份微妙的感覺翻譯成文字寫出來了,是因為確實「實踐」過後的心得感想,所以一切都可以訴諸於條理與邏輯。如果我真的有上課,我是上了自己心裡面的這些課程;如果我真的有讀書,我是讀了自己心裡面的這一本書,並一直實踐改進之後,而我現在就要把它寫出來分享給大家!

我一直以來就強調~修行不外求,一切反求諸己。或許大家剛起步時都懞懞懂懂的,就是因為不懂,那又要如何求自己呢?然而書中所談的就是這些不假外求的「實修」方式,我很少跑東跑西,都是這樣一步一腳印實踐而來的,所以相信大家也都一定可以。

至於傳統道教的那一個區塊,我是把所有的體悟全都用在訴求「歸零」。我越到現在越是覺得~不管任何修行方式,到最後一定會影響一個人的人格特質,所以修行方式的選擇對人的一生真的很重要。去推崇一個形象而修,便容易塑迼一個形象想讓人來推崇,這是一個很微妙的心念,除非願意挑出來正視,否則人格的包裝、掩飾又是在所難免。既是修「無」,又何須持「有」呢?(唉!點到為止就好......這個要我再出一本書來寫也是可以的,就只怕不小心又得罪人了!)

我原本是構想把這份實修最根本的筆記整理完之後,再來整理之前所想寫的這一本「歸零」的筆記,而且它是比較快,幾乎都在我的部落格裡了。只是有格友建議我~應該先讓「歸零」這本筆記問世之後,我再來談實修的根基,這樣大家的接受度會比較高。也或許吧!因為現在很多人接觸的是道教的這個區塊,也困惑在這個區塊最多。而我最終只是想表達一個很純粹的、完全的不假他求的「實修」,所以才著手寫了這一本新書。確實各有各的考量點,我也想聽聽總編輯是如何的看法~是比較好讓這些觀念普及出去!

「歸零」並不是在否定什麼,我也一直強調從過程當中學習到的,才是真正的屬於自己。只是在過程當中我們確實體會到了,那是不是該再調整、轉化去做適當的取捨呢?這是我「歸零」的主要訴求重點,不過也應該就如同格友所說,大家要明白如何歸零,才有辦法聽得進去我所要表達的實修,其實它們是相輔相成,缺一不可的呀!

所以我一邊寫新書時也一邊在想,或許之前想出四本書的想法是該調整的,我也可以用「歸零」這一個觀念,把我那四本書所想表達的通通歸納起來,用這兩個字就來道破所有啊!

我一邊寫,也一邊期許著總編輯給我的建議,畢竟書的市場,總編輯可是有著身經百戰的「溝通」經驗......我不預設立場,一切靜觀其變,順勢而為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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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古聖密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