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左嘴角下方有一顆小小的痣,從小我媽就說那是一顆愛吃痣,也或許是這顆痣的影響,我跟吃特別有緣份。

 

小時候我是家裡最會吃的,飯至少要吃兩碗,麵可以吃個三~四碗,點心妹妹們買一份就夠了,但我就一定要買兩份,或許也是這個原因,妹妹們都認為我媽偏心,比較疼我!

 

從幼稚園到國二,我好像不知道怎麼跟外人相處,一直都很孤癖,有自閉兒的Fu~國二的某一天突然開竅,就變得跟同學們都很麻吉,可以周遊在每個小團體裡,直到高中畢業,我都可以稱為班上的「廚餘桶」,反正誰飯菜吃不完的都撥給我,有時還可以分到雞腿、香腸的,反正我媽也很忙,我就乾脆不帶便當去學校,拿著同學的便當蓋去繞一圈,當天的午餐就解決了!但代價就是要耍寶討大家的歡心............

 

高四時,因為交男朋友的關係(就是我現在的先生),他不喜歡我太出風頭(就是三八過頭),所以為了迎合他,我的個性收斂很多,相對的朋友也變少了,或許是我把課餘時間都花在約會上吧!我們如膠似漆地過了大學四年的生活。他在那時學會打麻將和刁十三支,可是不知怎麼搞的,好像勝算的機率比較高,贏同學錢的缺點就是要吐一些回去請客,打完牌大家就免不了續攤吃喝一頓,我常常留宿男生宿舍,陪他們通宵打牌,等的就是待會又有大餐可以吃了!

 

出社會後,先生一直都在記者的行業裡,當記者的好處就是「飯局」很多,我又沒什麼朋友(有了他之後,我就覺得交朋友很麻煩,變得不太愛交朋友),他看我自己在家也無聊,所以大部分都會要求帶老婆出席,大家為了巴結記者,當然都嘛會答應,就這樣一路吃下來,我曾胖到六十多公斤............

 

後來跟先生相隔兩地時,組上來個不吃肉的同事,每次叫完排骨或雞腿便當,主菜都給我吃,他只吃配菜而已,但身兼我同事的妹妹跑去跟我媽打小報告,說對方對我有非份之想,唉!真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,難道就不能認同我們是以「吃」會友嗎?

 

原本結婚後,我跟先生只有一個月會挑一~兩個假日回婆家,但兒子生完後,我又必須回公司上班,所以就把兒子給婆婆帶,我負責晚上回去陪他睡覺就好,所以每天就可以吃到婆婆煮的豐盛晚餐,婆婆是眷村的手藝,比起我自己在家裡亂搞的飯菜,實在高明太多了。

 

兒子長大後,我們又回到自己的家過生活,除了週休二日,先生回來會帶我們去吃大餐外,我那個佛教徒同事也是個吃東西的怪咖,她是真的把我當「廚餘桶」的那一個,反正想吃什麼都拼命買,每一種她都只想吃一點點而已,其它的就都丟給我吃。除了她之外,公司的婆婆媽媽也很愛買,又很愛分享,我現在都不太敢中午訂餐,萬一中午吃飽了,下午又來個意料之外的點心,真的會胖死。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古聖密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