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蒲公英  

常常會聽到很多人說~

所有道理自己都懂,也很清楚明白,但就是沒辦法做到而已.......

然而所有的觀念並不是用腦袋想想就可以的~這樣只能稱為「想法」而已

要用心去體會與領悟

讓自己的身、口、意都發自內心的與所知道的觀念、所明白的道理融合為一

這才是所謂的「悟法」且「融於法」

而當自己真正的「融於法」之後,便不再認為什麼才叫做是對的道理了

再來就只會真心誠意、心甘情願的信守奉行~永生不渝

這才是所謂的「實證實悟」

所以觀念並不是用來想像與思考的

而是要把它真心誠意的實踐在生活上~去融入它

這樣才是真正的「得法」

而當你真正有所得「法」之後

其實在你內心裡面是「實無所得」的

因為「法」本來就「天經地義」~所以有什麼「得」與「不得」可言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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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古聖密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